2024年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突出一体化融合发展思维。“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业务中枢”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有效汇聚监督线索“新动能”,助力推动大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接受并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3条,成案率100%。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线索移送意识。通过业务培训、检察委员会学习、部门例会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深入学习移送程序、线索办理、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内容,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沟通,推进线索高效移送。案件管理部门积极发挥数据管理、业务统筹优势,与各业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同发力,强化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提升线索流转成案率,助推线索流转提速增效,做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相统一。
三是加速流转,紧抓线索成案关键。通过建立线索移送台账,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模块,实现线索快速流转、快速办理。安排专人对所有接收和移送的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实行台账管理,确保线索接收、移送、办理、反馈及时高效、规范有序。
四是加强跟踪,确保线索取得实效。将线索移送后续办理情况纳入流程监控重点环节,定期统计、跟踪,推动移送线索依法监督处理到位。将内部监督线索移送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充分调动检察官移送线索的积极性,构建内部法律监督“全链条”闭环式管理,确保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真正取得实效。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一体化履职理念,进一步理清工作流程,健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确保内部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