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坚持学习引领 推动以学促干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4-06-27 17:30:1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同志主持,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正副职参会。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委常委会和省检察院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十四届省委网信委第二次会议精神,《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部分内容;与会人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结合岗位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踏上高原亲临青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饱含了习近平总书记崇高的人民情怀和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推动青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是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深学细悟、贯彻落实。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切实以推动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贯彻的实效。

会议强调,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纳入全院晨读、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及“三会一课”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通过各种学习,领悟精神内涵,努力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突出以学促干,在省、市检察院具体贯彻措施的指导下做实做深重点工作;要围绕最高检部署的两个“专项”活动,做好业务工作盘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注重模型应用,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进工作上。把宣传引导与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重点任务落实贯通起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一体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促进学思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