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自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来,大通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工作,精准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要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
凝心聚力守护民生,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自觉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服务文明卫生城市发展,开展无障碍建设,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践行司法为民,守护“无碍”环境。今年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从实际出发,从身边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小问题入手,制定了“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无碍”共享美好生活实施方案”,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收集线索,邀请残联、住建局工作人员一起体验走访县域内商场、景区、信息服务、金融机构、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管理和维护情况,发现县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的情形多处,立案8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多元化开展普法,营造良好“无碍”氛围。无障碍环境事关社会公共利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了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担负起普法宣传责任,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手机问卷调查、街头走访、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无碍”环境,让更多的群体和部门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
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以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高质量发展,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满足更多群体在更多领域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真正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让爱无‘碍’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