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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7-26 08:32:2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7月25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同志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最高检、省院传达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精神、省市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政治自觉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不但要在学原文上注重方法,还要在悟原理上求真务实,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理。要紧紧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全院晨读等多种形式,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检察机关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信统一,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行动自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凝聚合力上。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首要任务,对照县委和上级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学习宣传贯彻举措,确保学思践悟见行见效。要以深学细悟为契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准确理解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钉钉子精神将党的路线方针和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见到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到底。党组成员要以身示范,努力学在前、做在前,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带头、亲自督导;中层干部要先学先行、学做结合,对部门工作始终胸有成竹,以部门工作合力增强单位整体凝聚力。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问题整改上。要深刻领悟《决定》中对于法治的专章论述,梳理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和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着眼巩固完善“四大检察”基本格局,有序推进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各项部署,一体落实政法领域涉检改革任务,更好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同时要紧跟上级院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两症”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将问题整改作为讲政治的重要检验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化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推动大通检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当前重点工作上。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检察业务品牌打造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自觉将执法司法专项检查作为检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有力之举纵深推进,以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与此同时,要按照县委和上级院最新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检察机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数字检察以及防汛、维稳等工作,以能动履职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