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本院动态 > 正文

本院动态

带案下访办实事 司法救助纾实困——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救助残疾困难妇女

发布时间:2024-07-18 17:43:2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感谢你们对我女儿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会合理使用救助金......”7月18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为一残疾困难妇女上门发放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被救助人的母亲激动地递上锦旗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带案下访查民情。张某某系多重残疾人,因一刑事案件遭受侵害,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张某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至控申检察部门。6月下旬,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带案下访,深入张某某所在村进行走访调查,具体了解张某某身体状况和家庭生活情况,询问是否获得民事赔偿、是否纳入低保或已享受其他社会救助等情况。

“上门听证”解民忧。考虑到张某某身体情况,本着方便群众、减轻申请人负累的原则,带案下访时,我院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邀请听证员到张某某家中开展听证,听证会上,听证员充分听取了张某某母亲的陈述、检察机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一致同意对张某某予以司法救助并对我院主动开展“上门听证”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上门听证”是主动贴近群众、方便服务群众的有效手段,真正做到了检察服务“零距离”。

上门发放暖民心。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主动救助”,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办案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的实践载体,救助金申请阶段,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指导并快速办理,并成功获批3万元救助金,考虑张某某与其母亲出行不便,主动上门为其发放救助金,变“领”为“送”,将检察温情送进家门。

人民监督促质效。为进一步增加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介绍司法救助制度,全程跟踪救助金发放流程,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机关能及时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期望检察机关持续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内部联动,全面排查救助线索,将带案下访和司法救助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实地调查、简易听证等方式,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用心用情做好救助帮扶工作,传递检察温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烦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