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司协调联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规范化水平。8月2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分析研判会。县司法局副局长郭晓峰及相关人员、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基本情况,双方共同梳理分析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就如何提升监督教育帮扶效能、精准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角度,提出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保障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建议。司法机关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具体案例中的情节轻重、改正可能性等因素进行了评估。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会议达成一系列共识,明确了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罚的判断标准和依据,同时确定了后续跟踪监督和帮扶的措施。
县司法局副局长郭晓峰表示,此次分析研判会及时有效,为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县司法局将继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以“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此外,会议还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帮扶机制,根据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三是强化与社区、家庭的协作,形成多方参与的管理合力,共同关心和监督矫正对象改造。四是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关注矫正对象心理状况,及时进行疏导和干预,预防再次犯罪。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将共同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继续加强沟通衔接,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沟通,在沟通中工作,实现社区矫正与法律监督工作“两促进、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