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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监督 守护安全稳定 ——省院、市院到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安全防范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5 09:47:3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7月11日下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安全防范工作。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到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巡回检察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并深入大通县看守所开展监管安全实地检察,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大通县院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开展情况,对该院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解答和指导。省、市院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更加深入了解基层工作模式、监督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会后,调研组一行深入景阳镇司法所调研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翻阅社区矫正档案、谈话记录、案件卷宗等材料,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重点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涉企矫正对象经营外出请假、扩大活动范围审批、涉未成年人教育帮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交流、深度调研,并作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解答和指导。随后,调研组到大通县看守所进行实地检察,查看了监区、厨房、医务室等场所,听取看守所监管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看守所民警在岗履职、值班备勤,在押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学习、思想状况等情况,并就看守所日常监管安全、在押人员权益保障、驻所检察室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以更高的站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以一域之稳为全局之安作出法治贡献。二要突出重点,以更高的监督质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看守所派驻检察监督,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的“前哨”作用。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和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三要加强协作,以更实的举措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落实落细常态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研究、贯彻调研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在看守所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巡回检察、大数据赋能、典型案例等方面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