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加强检警之间的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保证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衔接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12月26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在检察院业务楼组织召开了侦查协作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晓燕,县公安局刑事及法制工作分管副局长童敬文,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和公安局法制负责同志及各支队办案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从各自职责和角度出发,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双方分别通报了本年度工作中存在和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对侦协办制度修改意见进行了反馈,对案件侦办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对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同时总结分析了以往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存在意见分歧、疑难的问题,并就侦查措施、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一批取证规范、侦办及时、证据转化得当的案件,经双方参与评选,确定了年度优秀案例。
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达成以下共识:
提高思想认识,打造良性检警关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双方应注重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做到思想上“齐心”,行动上“同步”,让监督更有力,让协作更有效,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通。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围绕会议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强化证据衔接、程序意识,不断加强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明确司法标准,达成共识,从源头上消除办案意见分歧,形成指控犯罪合力。
注重协作配合,推进检警合作共赢。用好侦协办这个沟通平台,认真履职,互相配合,增强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实现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协作更顺畅,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此次联席会议的高效沟通,让检警双方进一步凝聚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高质效办案服务工作大局的坚定共识。下一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将坚持同心共向、深化协作配合,以“检察蓝+警察蓝”共同发力推动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升,为推进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