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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签署“实施细则”助推侦协办工作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3-06-21 14:49:0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细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流程,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通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助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

全文共四十二条,规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均衡适当、及时有效的工作原则,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跟踪指导等职责。主要工作方式为共享案件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组织庭审观摩、举办同堂培训、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还对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重点事项、监督方式,协调开展案件繁简分流以及联席会议研究事项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门规定。

该细则是在两家单位良好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细化了侦查监督和检警协作配合流程,保障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作配合、监督制约、繁简分流、信息共享、同研同训等职能依法依规全面运行,推动打造“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检警协作新格局。

下一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站位高、动作快、谋事实、工作细、效果好为工作目标开展实质化工作:一是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通过严格落实双方共同会签的工作办法和工作制度,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转。二是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效性,切实保障监督与协作的效果,通过促进办公室实质化运行赋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久的生命力,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能行稳致远。三是认真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细、走实,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