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目标要求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和坚定理想信念在基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力创建“铸忠诚检魂、守北川正义”党建品牌,狠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找准思想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实现思想政治建设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互促互进。
注重理论学习,深化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一以贯之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晨读、支部学习的重中之重,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和研讨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强国”“中检网院”“信仰的力量”“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各类专题研修,做到学习指尖化、常态化,推动以学促行。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作用,通过开设微党课、检察讲堂、法律“八进”等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拓展学习层次,提高学习质效。近年来,累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0余次、晨读学习90余次、支部学习80余次,督促党员撰写学习心得100余篇。
突出强基固本,提升干警综合履职素能。注重能力建设,组织党员参加“全市能力建设网络课堂”12期,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3期、“检察业务培训周”2期、检察业务综合能力提升班3期,完成“中检网院”在线培训18期、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周”线上学习3期。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调查研究、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讲堂”、年轻干警帮带等工作,推动能力建设落实见效。注重作风建设,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常态化开展“走心式”谈话、集体约谈,做到监督关口前置前移、监督活动融入日常。健全完善“三个规定”通报制度,按时向市院、县委政法委报告“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注重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市委《实施方案》、县委《分工方案》,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牵头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轻罪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双赢多赢共赢。
抓实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年制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基本责任、重要责任、个性责任方面细化党建责任,聚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规范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评,促进党建责任落实落细。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以检察业务为依托,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活动与检察业务有机融合,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和业务属性。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报备制度,2022年以来,按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备4次。结合检察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工作,融合推进“党课开讲啦”、“通检讲堂”等工作,形成“党建+业务”新模式,党建促业务质效明显。自觉践行宗旨初心。扎实开展农民工护薪、司法救助等检察履职专项活动,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机制,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将参与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作为考验党员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全面落实包联小区“五级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入户排查、值守登记、疏散引导等群众工作,以能动履职擦亮忠诚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