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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2-10-12 09:21:1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9月29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并送达文书,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探索借用社会监督之力规范司法办案新模式。

办案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地介绍了案情,就案件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通报后,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处理意见。检察官围绕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知识及带来的警示意义等内容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被不起诉人表示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没有异议,将深刻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引以为戒。

人民监督员对我院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参与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的举措表示肯定,认为该案法律文书送达程序合法,彰显了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健全检察办案运行的外部监督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