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评查活动开始之前,针对受邀的人民监督员第一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大通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以及《大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计划》,同时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制度、提高量刑精准化水平、降低案件比、公开听证等工作情况。随后,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阅纸质卷宗、与评查人员交流询问等方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评查,并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了肯定,表示通过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以及检察办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检察机关敢于把案件拿出来评一评、查一查,让人民监督员来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有助于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促进公正规范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