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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责任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

发布时间:2022-04-01 09:19:2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院党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主体责任、政治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监督责任和全院干警“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记录报告的工作责任,夯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根基,确保“逢问必录”要求真正落地见效,持续整治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瘴痼疾,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保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格、规范、公正,3月14日,结合今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党课开讲啦”和检察业务培训提升“检察讲堂”,我院政治部安排专人,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应知应会知识”专题讲座。

讲座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及相互间关系、记录报告的主体及对象、记录报告的内容、记录报告的时间渠道流程要求、记录补报材料保管分级保护抽查与处置、责任追究通报制度适用、“领导干部”“过问”的理解把握等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全体干警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提升全院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水平,提升全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期检察工作总要求,推进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