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刘波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听取了县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汇报,研究大通县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县检察院党组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优选配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提升监督能力,全面落实部署要求。面临新时代新任务,要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新需求新期待,准确把握《意见》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要强化协作配合,支持法律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自觉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履职环境,加强沟通衔接,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合力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