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党史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19次晨读学习

发布时间:2021-07-19 16:36:1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7月5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19次晨读学习,会上组织干警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一章“思想之旗领航向”,《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第一章“毛泽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青海省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禁业规定(试行)》《关于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典型案例的通报》。
       山雄有脊,房固有梁。1921—2021,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小小红船到魏巍巨轮,一百年前的红色火种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道路上已成燎原之势,照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百年接续奋斗中,党团结带领人民开辟了伟大道路,建立了伟大功业,铸就了伟大精神,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上令人刮目相看的奇迹。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是共产党员的教科书,她教育广大党员要通过学党史坚定信仰信念、厚植担当精神、擦亮政治本色。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修好党史学习必修课,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百年奋斗为新起点,更加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