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思想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19 09:43:5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思想动员会,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暂行办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深入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会议指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工作,全院上下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目前,教育整顿工作已经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中央省市县委先后对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政策制定的初衷、目的,适用原则、对象、界限进行了明确,是党中央本着对政法队伍的关心、爱护和信任,是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体现。
会议强调,要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严格按照《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认真对照“6+3”进行自查,既要对标检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六大顽瘴痼疾,还要深入自查违反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问题,检察监督中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也要深入自查违反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问题,检察监督中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检察队伍存在特权思想、官僚作风问题,坚决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中央明确提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就是为广大干警“解套”,为已经犯错的同志如何实现自我救赎指明了方法路径,目的在于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勇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敦促有问题的干警主动说明问题、真心悔错改错。希望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党组织的良苦用心,珍惜这次“自查从宽”的良机,主动向党组织把过去犯过的错误讲清楚、讲彻底,对过去犯过的错误、做过的错事作一次彻底的告别,主动悬崖勒马、认错悔错、改过自新,彻底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新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检察干警。
会议要求,院党组要自觉担当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识别、提任和调整机制,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发现出来、重用起来,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要将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体系,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要鼓励大胆探索、呵护改革创新、宽容失误失败,旗帜鲜明为勇于负责的干警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警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警撑腰,消除后顾之忧。要坚决打破干事越多受到惩戒越多的现象,真正让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区别开来。要把组织的厚爱体现到位,又要把纪法的威严彰显到位。
会议号召,要以持续深化学习教育为先导,以筑牢政治忠诚为根基,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学习回顾党的奋斗历程、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以推进作风建设为抓手,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教育激励警示作用,最大限度放大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干警问责案件申诉权利,及时纠正不当问责的决定。要坚持严管厚爱,精准把握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青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处理好依规依纪依法与运用政策策略之间的关系,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取得实效,实现查纠整改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真正达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袪疴除病、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