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我院各项检务保障工作,强化检察服务责任担当,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8月23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财务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计财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关于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的问题通报》及《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提出了我院当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2024年预算编制项目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内容。
会议对我院检务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财会职责。充分认识到财会监督检察、预算执行进度等工作的重要性,对财务工作把好关,守底线,确保院财会执行依法依规,经费支出合规合法;二要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流程监督,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院党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三要对照情况通报,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逐条自查,及时整改,固强补弱;四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支付力度。尽快开展项目实施,跟进资金支付,并积极申请项目资金缺口,确保项目尽快完工并交付使用。
会议强调,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财经法纪观念,提高底线和红线意识,树立廉洁意识,以检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检察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