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就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举行座谈会。全县各乡镇妇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县检察院第三察部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首先汇报了该院近年来救助困难妇女、女性未成年人工作情况,并结合办案实际,对什么是国家司法救助,以及《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西宁市妇女联合会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中的救助对象、救助重点以及救助方式、程序等作进一步解读说明。
2018年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的工作举措,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9件,为34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2.9万元,切实做到了“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其中,救助困难妇女、女性未成年人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8.35万元。
县妇联主席马兰花代表全县妇女群众对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致以敬意和衷心感谢,认为此次座谈会也是妇女维权工作培训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救人危难、点亮希望的民心工程,当前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意义重大,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表示今后县妇联组织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注重线索收集,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此次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落地落实,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乡镇妇联工作负责同志也对如何更好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今后,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协同妇联组织加大帮扶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讲好救助故事。携手同心,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让妇女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