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填报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意见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走向深入,8月1日上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暨贯彻落实推进会。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同志委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安小军同志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通报了西宁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二季度和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通报,传达了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同志对我院填报“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分析了我院“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个人在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要准确把握政策规定,认真学习领会填报内容和填报要求,克服侥幸心理,及时规范填报,做到“逢问必录”,真正让“三个规定”成为司法办案履职担责的“护身符”,要自觉担负起“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自觉填报的同时,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好填报工作,坚决杜绝“零报告”部门、“零报告”检察官,主动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中突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切实把“三个规定”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全体干警社会交往行为,以实际行动为大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高效履职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