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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研讨暨结业式

发布时间:2024-04-17 15:02:5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4月17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研讨暨结业式,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主持并讲话。

在郭玉清、郭全新、钱耀忠、王经业、汪军义、赵钰六名同志围绕“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主题作交流发言后,满志方指出,这次读书班组织高效、主题鲜明、研讨深入、作风严实,开班以来,大家按要求参加学习,态度端正、纪律严明、作风务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满志方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干部自觉修身养性、培育高尚情操的重要保障。要融入日常抓好《条例》学习。要坚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和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为青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上,体现在推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的工作实践上。要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使党员干部能够举一反三,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紧盯问题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司法办案实际,紧盯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多发、易发环节,紧盯检察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不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防控风险隐患。要联系实际推进整改落实。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将《条例》中列举的各类违反纪律行为作为约束日常行为的负面清单、现成答案,逐条逐项对照检视,全面查找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校准偏差、整改提高,不断强化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读书班期间,通过集中学习、领学带学、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了《条例》,学习了省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大家一致认为,这次读书班不仅是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一次触及灵魂的思想淬炼、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也是对我们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次全面动员部署。通过这一次集体“充电”深入学习《条例》,有了很多新收获、新感悟,加深了对党的“六项纪律”的全面理解,增强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纷纷表示,要持续深入学习《条例》,以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