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委托,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讲话。
满志方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省检察院党组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最高检有关领导讲话和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省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通过《省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利用两天时间,以读书班形式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严明的纪律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实际行动,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读书班开班,既是省检察院开展《条例》的集中学习,也是对省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满志方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有关工作要求上来,扎实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一要明确学习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求原原本本学《条例》,要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领学带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条例》,省检察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条例》,带动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聚焦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二要突出学习重点。要紧扣“六大纪律”,自觉学习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新修订的《条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更高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讲求学习方法。要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反反复复学习《条例》,切实做到学一章有新收获,学一条有新感悟,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要在学中思,在思中学,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什么、修订背后的深意是什么、释放了什么信号、实践中把握什么原则等,学清楚、想明白,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注重将所学、所思、所悟在实践中运用、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升华,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坚决落实纪律要求。四要注重学习实效。要通过学习《条例》,打牢对党忠诚的政治根基,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扛牢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检察工作现代化、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具体实践、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的八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党纪学习教育、检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树牢宗旨意识、提升格局境界,积极履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提质量、创亮点、强素质、固基层、保廉洁”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钱耀忠主持开班式。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