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对省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通报表扬。
2023年,省检察院在最高检、省财政厅的指导和各级检察院的支持下,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党组工作部署,在扎实做好省检察院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省以下各级检察院的指导,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通过“以报代训”的方式,提高资产年报、资产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质量和上报效率;通过数字财政——资产模块完成对基层检察院1689件装备资产调拨;指导基层院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及通用资产购置前置审核工作。
提升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巩固资产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帮助指导基层检察院不断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资产绩效考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致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充分挖掘盘活资产潜力,调剂使用闲置资产,建立办公家具维修机制。
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效果。做好基层检察院房屋资产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基础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审核筛选确定26个检察院44个维修改造项目。积极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为8个基层检察院取得购置空编车辆批复。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完成数字财政——资产模块数据迁移试点工作,保证系统顺利迁移。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不断提升省检察院机关资产管理水平,继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按照省财政厅工作要求,不断促进全省检察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同步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