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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风采(四)

发布时间:2024-01-08 09:00:1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马先坤,男,现任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近三年来,在工作中树牢“首位在我”理念,团结带领办案团队依法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0余件,发出206件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并回复。2023年,严守“首办在我”职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0余件,与妇联、残联、劳动监察、法律援助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提供咨询意见、申请法律援助、诉前联合调解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6件,帮助追讨工资报酬、劳动补偿金140余万元,以能动履职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办理申请监督案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所办案件无一申请复查。撰写的《浅议民事支持起诉问题》在《青海检察》刊发。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格尔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宋群,男,现任黄南州尖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为一名基层检察官,他热爱自己的岗位,严于律己,勇挑重担,默默耕耘。近三年来,他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中,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0多件,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中,积极能动履职,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735余万元,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办理的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智慧检察”典型案例。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2023年办理的尖扎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调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2023年11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CCTV-1)《今日说法》栏目“守护黄河秀美安澜·一江清水向东流”特别节目做了专题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