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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第二检察部

发布时间:2022-07-14 13:26:0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负责办理向平安区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承办对乐都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平安区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