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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部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助推案件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22-12-22 09:12:4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高检、省检察院关于“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海东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以业务数据为抓手、以目标考核为对照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任务海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近日对全市检察机关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的评查方式,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评查过程专业化。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为20181月至20225月办结的重点职务犯罪案件,由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小组进行评查。重点围绕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正确、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是否充分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性分析评价,对不捕、不诉等五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最终从事实、证据、程序性合法等方面对评查案件提出明确意见,并形成个案评查报告,以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落到实处。

评查整改实效化。对各县(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评查后报送的12件职务犯罪案件做了全面系统评查,评查中除个性问题外,还存在如文书字体格式不标准等共性问题。评查人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并督促相关办案人员予以整改。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有突出成效、示范、指导意义的案件选树为典型案例,通过评查引领,促进检察办案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评查结果公开化。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对此次评查选出的3优秀案件承办人给予通报表彰,促进形成正向激励作用。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提升办案质效。

评查检视常态化下一步将通过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办理案件质效进行评析。注重日常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形式相结合,把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视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并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切实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