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工作务虚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明年工作思路和举措,在新时代新征程奋力推进海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30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工作务虚会。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正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11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市院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各自工作,汇报了明年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市院分管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要坚持中央疫情防控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县(区)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尽职尽责,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一是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二是结合检察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犯罪;三是永葆检察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四是注重安全生产,继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注意细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召开这次务虚会有两个目的,一方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省委、市委和省院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明确了,行动上才能坚决。如何启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如何在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是我们深入思考和努力践行的重要课题。因此,要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另一方面,如何实现海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勤奋的工作态度、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也是我们深入思考和努力践行的重要课题。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知责担责履责尽责,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动力,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要原原本本学习,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重大要求,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市委《分工方案》,以及省院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撸起袖子加油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工作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措施,一是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善于总结,查找短板,把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提升能力水平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过程。三是坚持“一体化办案”,依据检察工作规律和相关法律要求,充分发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中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上级指导、请示报告等制度及各种程序规定作用,实现“一体化办案”,使监督质量和效果有大的提升。四是注重质量和效果,紧紧扭住“质量建设年”的48项指标和省院提出的5项重点指标、5项可控指标,兼顾其他指标,使全市检察工作成色足、亮点亮,为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海东贡献度。五是对标对表,精准施治,充分发挥业务数据“指挥棒”作用,努力使各项业务指标全面达标,扩大创优指标。六是综合部门要以规范化、精细化、高质量为标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七是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带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