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实现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无缝衔接”,海东市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化”履职、“机制化”推进、“规范化”运行,持续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落细。一季度共办理该类案件47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2份。
“一体化”履职,确保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为全面深入贯彻上级院关于“双向衔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海东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按照最高检“一个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求,建立完善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日常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部门间移送线索39条,召开相关会议6次,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增强一体履职合力。
“机制化”推进,确保监督工作协同长效。为统筹推荐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与海东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海东市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围绕线索发现、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调查取证等内容达成共识,强化监督合力,增强监督质效。
“规范化”运行,确保监督工作高效精准。海东市检察机关坚持“内部配合+外部协作”的工作方式,积极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内主动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衔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不断规范案件移送流程,细化案件移送时限、移送内容、移送程序、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内部案件线索移送登记台账。对外加强与主管行政机关的配合,主动征求行政主管机关意见,强化对检察意见的跟踪督促。针对相关单位不回复、不落实的进行跟进监督,确保达到连续的监督效果,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有机融合。
(第五检察部 刘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