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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国家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3-04-13 10:31:0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强化办案质量,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保障国家赔偿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将实质性化解工作贯穿于赔偿监督办案全过程,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就雷某某等人申请国家赔偿监督一案,前往其居住地开展上门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主管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并邀请律师、村委代表、驻村干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雷某某等人因不服向基层公安机关及审判机关申请刑事赔偿被驳回,后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该院赔偿委员会依法维持了两机关的决定。其后雷某某等人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监督请求。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并认真审查该案件后,最后决定对该案进行上门听证并释法说理。

听证会上,市人民检察院详细介绍了此次听证的事由和目的,充分听取申请人的依据及理由,并围绕焦点问题开展听证,充分听取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并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释法说理。

最后,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释法说理表示支持,参加听证会的赔偿监督申请人雷某某表示,检察机关上门听证,让群众表达诉求更加便捷,法律规定讲解更加清晰,本人不再要求审判机关给予赔偿。

此次公开听证,是海东市检察机关首例赔偿监督案件的听证会。上门听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展现赔偿监督工作成效,也有利于促进赔偿监督申请人和社会各界理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依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