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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五举措”赋能国家司法救助打造“枫暖北川”品牌

发布时间:2025-06-10 09:09:4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实施“党建引领、内外联动、数字赋能、多维救助、长效关怀”五举措,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以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件,救助困难群众31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82.3万元,其中向6名残疾人、13名未成年人、11名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77.8万元,擦亮“枫暖北川”检察为民品牌,让司法温度直达民生一线。

一、坚持党建引领,树牢司法为民“方向标”

院党组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建重点工作清单,组建以党员干警为核心的“枫暖北川”控申办案团队,探索实践“细心、用心、恒心、爱心、倾心”五心工作法,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司法救助效能。聚焦乡村振兴、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救助模式从“一次性输血”向“持续性造血”升级,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坚持内外联动,织密线索发现“协作网”

强化内部协同,制定《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工作办法》,健全控申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线索发现、移送、协作配合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强化外部联动,与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等9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线索互移等方式,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司法+社会”多元救助新格局。

三、坚持数字赋能,激活智慧救助“新引擎”

针对司法救助案源线索少的问题,充分发挥大数据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作用,以检察应用系统为载体,利用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司法救助模型,聚焦涉案残疾人、贫困户、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将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与检察应用系统案件当事人信息进行对比,精准筛查出性侵、伤害等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7条,发放救助金18万元,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的转变。

四、坚持多维救助,构建综合帮扶“生态圈”

主动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序有效衔接,形成救助合力。打破“单兵作战”模式,通过与外部部门联动,形成“司法+社会”协同发力、通过“经济救助+多元帮扶”的模式,使救助效果从短期解困向常态长效延伸。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调解决低保、临时救助、就业帮扶等多元化社会救助,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五、坚持长效关怀,筑牢跟踪回访“保障线”

建立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的形式,密切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对已办理的14户20人进行回访,通过详细询问救助对象身体恢复、心理健康状况,跟踪监督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实地了解家庭生活现状和实际困难,确保救助成果持续巩固。为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随同回访,现场了解案情、听取救助对象真实反馈,监督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增强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让救助成效可感可触。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以“枫暖北川”品牌为载体,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拓展救助覆盖面,推动司法救助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贡献大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