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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法治护成长,安全起新程——“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1 10:41:2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叮铃——”

新学期铃声敲响,校园里再次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朝气。为进一步筑牢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为他们成长之路铺就坚实的法治基石,日前,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本院法治副校长走入大通县特殊教育学校、景阳镇中心学校、桥头第二完全小学等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系列活动,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的心田,让法治之光照亮校园,护 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循法而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在大通县特殊教育学校,检察官季善燕结合特殊学校孩子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趣味小游戏,普及了一些加强自我保护的法治知识教育,并结合孩子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安全问题与孩子们积极互动,与孩子们共同学习自我保护手势舞。活动中,孩子们认真聆听,踊跃回答问题,积极参与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也将法治安全的种子根植于心中。

明法善用,应对校园欺凌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在桥头第二完全小学,检察官助理郝雪艳结合相关法条与实际案例,正在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自我救助知识等内容。在讲解校园欺凌时,检察官详细说明了校园欺凌的类型、危害以及应对方法,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思维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鼓励学生们在校园欺凌面前,既不能冷漠旁观,也不能被动承受,更不能主动施暴,并指导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遵规守纪,杜绝不良行为

在景阳镇中心学校,检察官刘静雅与苏家堡派出所民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通过现场讲解、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对“什么是性侵害”“常见的性侵害类型”“如何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办”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述。引导学生明确性侵犯的常见行为和表现形式,教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持警惕,避免独自前往偏僻场所、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和礼物等。除传统人身安全教育外,还特别增加网络防护模块,让同学们了解新型“隔空猥亵”等犯罪手段。学生们积极参与,争相举手发言,现场气氛热烈而温馨,通过互动,学生们不仅巩固了所学知识,还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的法治宣讲活动,如光若水,微以致远、润物无声,是检察机关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增强了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确保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阳光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