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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红色教育铭于心,公益劳动践于行 ——多方联动共促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4-08-26 08:41:2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提升其社会责任感与道德感,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红色教育和公益劳动教育帮扶协议。8月23日上午,大通县司法局在县城关镇烈士陵园建立社区矫正红色教育基地及公益劳动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参加活动的有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社区矫正对象共100多人。用红色教育赋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改造自我创造条件,进一步丰富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教育帮扶的形式和内容。

全体人员走进城关镇烈士陵园,了解英雄故事,感受着英雄先烈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陵园展厅内陈列的历史实物、史料照片、文献资料等生动的再现了百团大战的激战场景,再现了革命先辈悲壮不朽、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学习和传承革命先烈精神,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今后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县司法局一起做好特殊人群的“摆渡人”,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