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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以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8-16 08:38:0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 今年的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通县检察院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的工作部署,联合大通县法院举行“构建绿色家园,共建美丽大通 ”2024年全国生态日主题系列活动

  8月13日,两院联合邀请大通县矿山社区和人南社区的师生共赴大通县塔尔镇东庄村补植复绿基地见证了2022年我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最终实现案件最佳效果:“毁林人”变“造林人”

  如今,塔尔镇东庄村这片被毁坏的林地已在“补植复绿”中悄然焕发生机,这让前来参观的师生们再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大通县检察院从生态修复实际效果角度出发,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生态,让林地重新返青复绿,发挥应有的生态价值。今年6月大通县检察院和大通县法院联合发出首份生态保护领域《司法保护令》,旨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合力打造更高水平、更加亮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通样本”,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万物并育和合生。大通县检察院将致力于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协同织密“严而不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网,将更多“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守护人”,构建生态公益保护大格局,为美丽大通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8月15日,聚焦法治宣传,联合法院、公安、林草等部门在大通县文化广场,围绕全国生态日开展宣传,通过普法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生态环境,了解大通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让全社会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

  聚焦河流保护,两院联合对宝库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对宝库河俄博图段生态恢复、水源涵养地实地查看。

  聚焦动物资源保护,两院赴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首先参观牦牛培育科普馆,培育基地,直观的感受牦牛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其次与科研人员交流牦牛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官针对大通牦牛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合检察履职进行了详细交流。

  此次全国生态日,大通县检察院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召开座谈会2次、组织宣传活动4次,大通县检察院以检察之力守青山、护绿水,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国生态日是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节日。大通县检察院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旨在以检察履职,构建绿色家园,共建美丽大通,为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保护环境需要你我同行,让我们在全国生态日一起行动,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