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晨读学习、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党员干警党纪学习教育自学清单,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该院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贯通起来学,增强思想认识。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题学习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悟,准确把握“六大纪律”的规定要求,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学细悟、贯彻落实。
专题研讨学,做到融会贯通。院党组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交流发言,“关键少数”切实做到了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院党支部、党小组分别组织支部委员、党员干警开展学习和交流发言,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上发挥高位优势,争做率先干、带头冲的排头兵。
结合实际学,提升工作质效。院党组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扎实做好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案件评查、“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