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大通县公安局森林公安一起走进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了解大通地区野牦牛生存现状和保护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座谈、查看台账等方式,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走进野牦牛基地,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也叫大通种牛场,是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牦牛繁育基地,致力于牦牛科研育种工作,拥有中国第一座野牦牛种公牛站,担负着全省乃至全国牦牛研究、品种选育及推广的任务。
在大通种牛场,检察人员详细介绍了开展“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的目的及意义,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危害野牦牛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现实需要,并通过座谈的形式与北川河源区自然保护管理局、种牛场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种牛场野牦牛存栏量、放牧管理、保护情况,有无非法猎捕、贩卖、养殖来源不明牦牛、将家牦牛与野牦牛杂交等危害野牦牛生态环境和生命安全的情形。
近几年,随着北川河源区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加大,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北川河源区自然保护管理局运用无人机、红外相机、巡山巡护等方法对野牦牛进行监测,种牛场也通过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养殖培育技术,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大通种牛场目前拥有大通牦牛和阿什旦牦牛等野牦牛100余头,主要用于科研育种,不对外销售、买卖,不进行杂交,每头牦牛有档案、有台账,健康状况、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都有详细的记录,保护状况良好。
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每个物种都有其独特的生态服务功能,我们要守护的也不只是野牦牛,多措并举保护生态,守护生物多样性才能为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生存环境。大通种牛场是物种集中区,雪豹、黑颈鹤、黑鹳、岩羊等多种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不断现身,说明自然环境在不断变好,大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持续向好,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与大通县公安局、大通县种牛场、北川河源区自然保护管理局达成共识,通过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能动履职,联合办公,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生态资源保护新机制,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涉林草地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形成检察监督、公安执法、行政履职合力,共同促进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问题,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
一直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不遗余力地贡献检察力量,综合运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督促整改治理、跟进监督等多种方式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凝聚共识、同向发力,守护大通绿水青山,切实用行动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