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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喜 报

发布时间:2022-07-19 15:50:3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热烈庆祝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张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特此喜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联合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两打”专项中90个表现突出集体和150名表现突出个人予以表扬。其中,我院专职检委、四级高级检察官张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及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贯彻落实措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重点打击空气和水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犯罪行为,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山水大通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融入检察履职,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检察干警能力建设为动力,自觉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转化为倾情倾力为民司法的“新动能”,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发展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上精准发力,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做实 “一切产业、经济活动都必须有利于促进生态良性发展”的重大要求,做到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以高效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