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院党支部书记安小军主持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及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梁婷同志参会指导。
会前,院党支部精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会上,通报了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会前准备情况,院党支部书记安小军同志代表院党支部进行对照检查,指出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普通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客观开展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开门见山、直言不讳,既坦诚相见,勇于剖析自己、批评他人,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达到了碰撞思想、砥砺意志、凝聚合力、推动工作的效果。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全程参加会议,在悉心聆听大家的发言之后表示,无论是民主生活会还是支部组织生活会,都是党员坦诚相见,互相帮助的平台,也是加强党员党性锻炼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真提意见、提真意见,以此达到共同提升、增进团结、营造良好氛围的目的。他强调,一要为党旗添彩。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党旗的引领下,做深做实党建工作,着力创建党建品牌,不断增强品牌效应。二要为党徽增亮。党员干警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工作中展现党员意识、党员责任、党员行为,做到以老带新、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三要为党建助力。党员干警要立足岗位,发挥能量,摆正自身位置、做好基础工作、抓实重点工作、突出工作成效,做到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全面发展、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