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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14:49:5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7月27日下午,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西宁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制度的措施》《西宁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及市委作风办《关于基层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党组书记、检察长孟祥涛全面总结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具体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巨正其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指出,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围绕检察工作发展大局,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不断适应新发展、新要求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服务县域社会治理、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尽管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        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思路举措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大;三是 以作风建设助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三个规定”填报不均衡,存在部分干警思想认识不高、不敢填报和不愿填报等问题。因此,下半年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二要筑牢基础抓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住重心,明确重点;三要严明纪律守规矩,突出监督管理重点,紧盯纪律作风建设。四要“逢问必录”促规范,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三个规定”填报要求,坚持“逢问必录”、如实填报,强化对“三个规定”的刚性执行,纳入业绩考评,严格监督管理。五要建章立制重监督,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构建,完善内部监督,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纪委监委等外部监督,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组长巨正其对该院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要一起抓;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详细梳理、考虑风险点,预防措施要详细、准确;四是作为检察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遵照执行《检察人员8小时外行为禁令》相关规定,净化生活圈、朋友圈。    

会上,对该院涌现出的汪钦等五名“勤俭助廉”干警家庭进行了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