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
发布时间:2021-07-05 11:10:2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6月15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在全国人代会期间到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看望青海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两次踏上青海高原考察,每一次审议,每一次考察,都是深切的厚爱和巨大的鼓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指引方向、催人奋进。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心厚爱和对高原各族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让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温暖、倍感振奋、倍增奋勇前进的干劲与力量。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全院干警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我院落实落细落地。
会议要求:
一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学深悟透。
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深刻领悟,要用心感悟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政治要求。
二要在贯彻落实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是一脉相承的,要把握当前改革发展所面临风险挑战、历史机遇结合,以学促知、以学促行。
三要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
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用党史学习教育学出坚强党性和信仰担当,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锤炼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引导检察人员涵养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真正体现学习贯彻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