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心理 矫护未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19 17:28:4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切实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养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近期,我院以检察监督“四步工作法”,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护明天”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专项活动中依托日常监督掌握的基本信息,根据专项活动部署安排,深入社区矫正机关查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台账,对辖区20个司法所近三年的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本次专项重点监督矫正机关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入矫宣告、教育惩戒、解除宣告等环节以及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情况。
通过参加矫正机关组织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对其中一名新入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宣告,并在宣告仪式上进行检察关怀,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思想上树立重新做人的观念,重拾信心,重走正途。
随后,以“温馨、关怀”为主题开展了教育谈心谈话活动,与未成年社区矫正监护人及其矫正对象分别进行谈话,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义务,重视家庭矫正理念,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和行为,共同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同时零距离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学习个人改造情况,鼓励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正确面对过去的错误,教育他们摆脱思想压力,认真遵守矫正期间各项规定、增强遵守法律的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有问题积极与矫正机构及检察官沟通。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重视未成年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逐步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形成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保护合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真正得到教育和挽救,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