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精准发力 “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支部书记...
发布时间:2021-04-06 16:11:5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29日,聚焦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相关工作部署,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书记围绕解读队伍教育整顿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瞄准“三个规定”填报要求,为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宽、严”相济,要精准发力。安小军同志在授课中指出,自查从宽就是要强化自查自纠,是发挥教育整顿功能、关心爱护干警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要带头检视问题,敢于拿自己开刀,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要督促引导干警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用好谈心谈话、身边典型警示教育案例这两个法宝,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严肃认真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力求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之目的。被查从严就是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落实组织查处措施,依纪依法推进办案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确保达到纯洁检察队伍、解决顽瘴痼疾、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
“三个规定”,要逢问必报。安小军同志在授课中强调,实现公正司法,既需要司法人员依法办案,也需要排除各种干预、干扰。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伤害了司法公信力。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旨在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通过此次专题党课,进一步明确记录报告主体、内容、具体情形、对象、行为界定、不需要填报的类型、保护措施、不记录或不如实报告的后果、填报的时间要求,持续拧紧制度“螺丝钉”,为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走深走实奠定基础。
“三个规定”的填报是反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高检院检令检规,教育引导干警如实记录填报,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