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青海代...
发布时间:2021-03-22 14:48: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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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成英主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必须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对事关内蒙古全局工作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自觉用以统一思想行动、指导工作实践,融会贯通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特殊问题的研究思考,加强对创新性思路、支撑性任务、引领性举措的谋划部署,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会议指出,在“十四五”开局、新征程起步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饱含着对青海干部群众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既充分肯定了青海发展成绩,又提出了新的重大要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统一思想行动、指导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定策施策,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具体、做扎实、做到位。要把总书记提出的重要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落到实处,在讲话精神指引下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发展。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认真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美丽幸福大通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