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4月15日-16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在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朔山中学和桥头第二小学开展“检察长法治进校园”活动,3名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特点,分别为同学们讲授了生动的法治课。
在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李震检察长从检察职能出发,作了题为《防治校园暴力,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结合当前校园里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处罚及校园欺凌的应对等内容,引导学生通过正当途径应对校园欺凌,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联系,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期望同学们不做残酷冲动的施暴者,不做逆来顺受的受害者,巧做勇敢善良的保护者,健康成长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才。
在桥头第二小学,何成英副检察长作了题为《认识法律,保护自己》的法治讲座,针对小学生年龄特点,利用动画、游戏等方式,告诉同学们什么是犯罪行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在青少年阶段,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所规定的一些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结合检察院办理的社会未成年人案件给大家讲了常见的社会犯罪因素以及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他人的非法侵害。
在朔山中学,李耀华副检察长作了题为《认真对待权利,对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讲座,让同学们从法律、情理层面深刻认识校园欺凌,向同学们传授科学自救和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同学们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这次“检察长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学到了很多贴近年龄段的法律常识,增强了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我们将充分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