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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假劣农资“亮剑” 为农业发展“护航”——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2-28 17:36:4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正值春播备耕关键时期,更是农资购买使用的高峰期。为确保我县春季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月28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向假劣农资‘亮剑’ 为农业发展‘护航’”法律宣传活动,确保群众买到放心农资,全力保障春耕农业生产安全。

宣传活动中,干警们以发放宣传材料、法律知识讲解及案例解析的方式,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与群众需求,介绍农资打假涉及的刑法基本规定,以及国家关于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法律法规,释明风险防范措施和维权方法,引导群众有效提升农资安全法律意识。

农资打假事关民生,更关民心。此次农资打假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种植户、养殖户以及经营户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强化农资领域法治保障,深化普法宣传,让法治文化的种子在乡村田野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