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紧跟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坚持党组班子先学先行、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各部门干警共学共进,充分利用“四个结合”有力举措,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见行见效。
“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做好“请进来”功课,邀请县委“百姓话廊”宣讲团成员、党校老师走进“通检讲堂”,为干警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聆听理论宣讲,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化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增强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行动自觉。落实“走出去”措施,结合联点帮扶工作,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带头深入支部联点村,为联点村党员和单位党员共同讲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讲授法治微党课,引导党员、群众强化对全会精神、法治知识的学习,深化“一联双帮”工作,凝聚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的工作合力。
“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丰富“集体学”形式,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晨读、党支部、党小组学习,通过专人领学、交流发言等形式,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决定》的主要内容,增强用改革的思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观能动性。严格“个人学”要求,将全会精神学习融入机关党建工作,作为各党小组、各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各党小组组长、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党员管理和督学双重责任,抓好部门学习和党员干警自学,不断提升干警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做实“线上学”文章,充分利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在线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通过在线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充实“线下学”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检察机关最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提升学习的实践性,推动理论学习不断向实践转化。
“学理论”和“抓工作”相结合。营造“学理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通检讲堂”等学习平台,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知识点梳理分享等工作,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学习各环节,努力营造重理论、学理论的良好氛围。加大“抓工作”力度,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建立党组学习、议事以及推动检察业务发展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学习向实践转化。今年以来,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议题”交流发言、党组学习和议事、行刑反向衔接等多项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稳进提升。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主线,聚焦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主责主业,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学以致用,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