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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深入推进“办案拖延症”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3 16:40:4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自全省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部署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将整治“办案拖延症”与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检察办案工作实绩检验整治实效,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提高工作质效,确保评查质量,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安排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拖延症整治工作方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计划》,对评查范围、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根据方案和计划要求,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已办结的案件开展全面摸底评查。同时,案管部门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三种方式确定评查范围,选取新类型、疑难复杂、有争议性案件共48件,将所有员额检察官列为评查员进行交叉评查,重点关注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时长等问题,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发挥人民监督员优势。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线上评查与线下阅卷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工作,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评查中,以监督员的身份对卷评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强化外部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活动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