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在促进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采用“人民监督员+”模式,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检察办案的各环节。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项检察办案活动24件次,涉及刑事检察不捕、不诉案件听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法律文书送达、检察工作通报等检察业务,实现了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不断提升检察办案社会影响力。近日,西宁军事检察院向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一件案件线索,发现某部队军事训练场地被占用,营区周边供电电线路裸露无绝缘保护层,与线下树木、枝叶接触、刮擦容易引发火灾,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该院在实地走访、调查后,及时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大通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使其从纯粹意义上“监督”深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进一步形成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
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不断提升检察办案司法公信力。2024年4月,大通县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旁听一起涉案人员较多疑难复杂的敲诈勒索案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观摩和评议,“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帮助人民监督员熟悉案情。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庭审观摩,并从出庭规范、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参加观摩庭审的人民监督员庭后由衷说道。
人民监督员+司法救助:不断提升检察办案法治亲和力。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温度,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大通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予以监督,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受邀参与的人民监督员表示,通过这次司法救助案件的监督,自己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温情的一面,真正领悟了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实现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