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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利益无小事 军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共同维护军事设施安全

发布时间:2024-04-30 16:25:1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4月29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宁军事检察院联合召开军事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西宁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松杰及相关同志、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部队代表参加会议,军人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会监督。

“为部队营区供电的高压输电线路裸露无绝缘保护层,与线下树木、枝叶接触、刮擦,容易引发火情、线路短路”“部队军事训练场地内有私家车辆随意停放,被附近村民临时占用、训练场地内经常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今年4月初,大通县某驻地部队向西宁军事检察院反映了以上情况,面对部队诉求,西宁军事检察院立即响应,将案件线索移送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线索可查性进行评估,联合军事检察院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查看军事训练场地占用、受损情况,营区周边架空高压输电线路与线下树木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对训练场地被占用影响使用效能和军事训练安全,营区供电设施安全隐患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进行认真梳理、研判。

为进一步厘清各方权责,共同协商解决问题,邀请属地政府、林业、应急等职能部门、部队代表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检察官就部队营区供电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军事训练场地被占用的基本情况及所损害的国防和军事利益做了详细介绍,各行政机关、部队代表从各自职能出发,对日常履职中存在的困难以及整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接受听证员提问。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高,部队驻地虽然在属地政府辖区内,但属于军事禁地,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越界排查、管理,导致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没能及时发现。通过此次听证会,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就如何解决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如何管护军事训练场地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也为今后加强军地沟通协作,共同保护军事设施提出了思路、想法,达成了共识。

涉军利益无小事,即使在和平时期全社会对军事设施的保护不应有丝毫松懈。西宁军事检察院、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注重预防性保护,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履职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精准实施法律监督,推动问题前端治理,共同维护军用设施安全,也促进了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