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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齐携手 打好醉驾综合治理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6:5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提升醉驾案件社会治理成效,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知法守法意识,近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走进社区,开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巡回法庭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国徽高悬,法槌声起。县人民法院在县八一社区活动中心首先就近期发生的7起醉驾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全县各单位部分公职干部以及附近社区党员、居民近70人到现场旁听。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各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在最后的陈述中深刻反省错误,真诚悔罪。法槌声落,法庭当庭宣判。

随后,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借着法庭教育的余温,通过陈列展板、发放醉驾宣传册、《倡议书》等方式零距离普法,进一步讲解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倡议大家要做“禁酒驾反醉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遵纪守法,安全出行,只有人人参与,才能共建美丽平安家园。“通过参加庭审,听了你们的宣讲,我认为醉驾无小事,一醉悔终身,除了法律后果,酒驾醉驾可能带来的经济代价、家庭代价、社会代价不容小觑,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一位社区老党员离开时如是感慨。

今后,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延伸,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职能单位联动,锚定重点区域、场所和人群,针对《意见》持续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普法工作,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以司法合力持续推动县域法治现代化建设向前迈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