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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侦查监督增新举,协作配合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24 10:01:1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2月23日上午,大通县公安局联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邀请检察官、法官为一线办案民警进行授课,共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检察官刘静雅以“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司法合力”为主题,针对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分析出现的原因及解决方案方面进行交流探讨,气氛热烈。紧紧围绕刑事办案工作实际,从证据三性、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等案件相关情况,着重对侦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瑕疵与违法行为,穿插了大量真实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帮助检警双方加强沟通衔接,强化证据审查,消除在法律适用、办案实务等方面的意见分歧,凝聚共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培训结束后,参训的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提高认识,学深悟透《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做到思想上认同、行动上执行、推进中配合,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构建合法的大控方体系,围绕有效指控犯罪的共同诉讼目标,在刑事诉讼各环节密切协作,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三是完善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共建共享、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公检机关信息定期通报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办理、存在问题整改等事项开展沟通交流。四是公检机关将共同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确保司法办案在正确法治轨道上运行,共同画好办案监督协作“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