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2023年3月9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交通肇事案提请批准逮捕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会上,办案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层面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听证需要解决的问题。大通县公安局承办人介绍了发案、立案及案件侦查过程并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参会的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肯定和赞许。他们指出,这次审查逮捕听证会,让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让案件在阳光下操作,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案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参与听证的公安机关承办人也对公开审查听证会的方式给予了肯定,称以前对于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无法认同,虽有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但是认为缺乏说服力。召开此次听证会后,对于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理由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对不批捕决定考虑的因素有了更深的认识,检察院不批捕不是不配合,而是既监督又制约又积极配合,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标方面是一致的。
此次听证会既是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召开的首次拟不批捕案件听证会,也是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有益实践,获得了与会各方的一致肯定与好评。此次听证通过公开审查的形式以案说法,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案件相关人员等零距离接触办案过程,使其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性,对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清晰的认识,也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顺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真正将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之中。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公开听证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切实规范和保障公开听证制度有效实施,使参加者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真正实现“阳光司法”,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